【原创】一种教育幼儿的方法溯源
今天,在车上,一个幼儿因为不愿坐车,哭闹不休,大人千方百计地哄,但毫无效果,司机师傅也许听着心烦,就甩出一句话,再闹就割了你的耳朵,说来奇了.小孩子不哭也不闹了。
这方法确实很有用,发生的效果是硬道理,不服是不行的,有硬邦邦的结果作证。我不知道今天的专家学者的幼儿教育研究成果已经出了多少,也不知道这些东西有没有实践着,或者能够实践,但在中国这个讲究硬道理的社会,这割耳朵的教育法是行之有效的,就有它的市场。至于能不能推广的问题自然不必费心,但研究家看了肯定有话说。
我这里只就它的源头说说罢了,其实也并没有什么深意。这就先说一个字,取字,
取〈动〉会意。从又,从耳。甲骨文字形。左边是耳朵,右边是手(又),合起来表示用手割耳朵。古代作战,以割取敌人尸体首级或左耳以计数献功。
取,捕取也。――《说文》
可见,割耳朵是古人发明的,记得有个字,摄,就是提了一串耳朵,似乎表明功劳盖世了。割耳朵也是一种刑罚。
据说解放以前,回汉矛盾很大,回族和汉族战,凡过处,要割幼儿的耳朵,许多大人教育不听话的幼儿,就是老回回割你的耳朵,这似乎成了口头禅,也成了教育幼儿的秘诀了。在乡下。人们从不在乎方法,只要有了效果就行。
其实在许多领域,何尝不是这样呢。当人们的目光钉在硬道理上,就似乎理所当然的可以不择手段,就可以堂而皇之甩开膀子大干了。
2007年1月底,震惊全国的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阜阳中院”)腐败窝案相继作出一审判决,阜阳中院先后三任院长尚军、刘家义、张自民被判入狱。记者日前赴阜阳调查获悉,尽管腐败窝案判决已经一年有余,但一些行贿者却毫发无损,仍然戴着买来的“乌纱帽”。(2008年03月31日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现任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的何涛就是其中一名行贿者,他曾连续向刘家义、张自民两任法院院长行贿15次。然而,腐败窝案判决半月后,在2007年2月召开的界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换届选举中,何涛却得以连任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同时,靠行贿多次并得以连任法院院长的并不止何涛一人。现任颍上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松涛的行贿事实紧随何涛之后,其行贿数额、时间、次数几乎与何涛相同,同样在换届选举期间,2007年3月22日,颍上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松涛为颍上县人民法院院长。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何涛、李松涛等行贿的事实还被安徽省政法委当作反腐教育的反面教材,编入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一书中。笔者不禁要质问,作为反腐教育反面教材的行贿者依然戴着买来的“乌纱帽”,稳坐“钓鱼台”,这样的反面教材是想教育我们的干部什么?
西安晚报讯 去年,西安市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其中,79人受到政纪处分,27人受到刑事处理。
去年全市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98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20家企业违法排污和4个区县、市级直属单位环保违规案件进行了查处,警示训诫10人;查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4起,追究了10多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查处了市医保信息中心责任事故,追究了相关人员的责任。
这些似乎毫不相干的事情其实是有联系的,因为它与割耳朵法是一脉相承的